类 别:A
签发人:党双忍
郑红丹、杨恩宏代表:
您们在省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宁陕秦岭国家公园县建设的建议》(第324号建议)收悉。衷心感谢二位代表对我省林业工作特别是秦岭国家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该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建议林业部门加大对宁陕发挥生态效益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支持,在项目规划、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近年来,省林业局积极支持宁陕县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据统计,2019年支持安排各类资金2950.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79.22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273.9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57.6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天然林保护工程180万元,防护林工程60万元。2020年支持安排各类资金2761.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60.22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295.9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5.09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防护林工程100万元。2021年支持安排各类资金338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08.22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75.91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83.08万元,省级秦岭专项保护资金14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480万元。今后,我局将依托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省级重点区域绿化,从资金和技术等方面重点予以扶持宁陕县生态建设。
二、建议把宁陕县列入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给予政策支持。
2019年,省林业局编制印发《陕西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年1月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开展以“储林”“储碳”为目的的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已将宁陕县纳入规划范围,支持宁陕县探索推进绿色碳库建设。
三、建议省上在秦岭国家公园示范区项目建议优先予以支持,在安排秦岭国家公园科普宣教馆、珍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森林康养旅游、管护站点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时向宁陕倾斜,在落实秦岭生态修复项目时优先给宁陕安排,在规划秦岭国家公园防灾减灾项目时优先将宁陕境内的项目纳入全省的大盘子,进一步巩固宁陕生态保护基础、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2021年12月,省林业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南(试行)》,指导包括宁陕县林业局在内的相关单位编报了《秦岭国家公园“十四五”时期国家公园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建议表》。“十四五”时期,我省计划在宁陕县境内申报实施保护管理、科普宣教、配套基础等三类共6个秦岭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总投资1.1亿元。省林业局结合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进度,一直在积极与国家林草局协商沟通,争取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四、建议省上将宁陕所有的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宁陕拨付一定的林业产业发展(康养旅游)扶持资金,支持宁陕发展生态富民产业,努力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产业因生态而兴、群众因生态而富。
我局高度重视公益林补偿和林业产业发展工作。一是积极向省政府建议加大对地方公益林补偿力度,争取将地方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并轨,多渠道增加林区职工和农民收入。二是已制定《秦岭国家公园公益林优化调整方案》,拟将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内的人工商品林,林种为用材林的调整为国家级公益林;林种为薪炭林、经济林的在尊重权益所有者意愿的基础上,调整为国家级公益林;在一般控制区内的人工商品林,在尊重权益所有者意愿的基础上,调整为国家级公益林;调整为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政策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补偿标准兑现落实,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6元。三是指导宁陕县按照陕西省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林草产业和林下经济项目的编制、申报入库工作,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我局将积极予以支持。
再次感谢二位代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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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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