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由哪个部门监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第五条及第六条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规定,确定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18〕129号),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责,认真履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二、食用林产品主要包括哪些种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食用林产品监测品种指导性目录(2020年版,试行)》(办科字〔2020〕76号)中,明确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品种包括三大类(植物类、菌类及其他)9项共123个品种。
(一)植物类
1.坚果/干果:核桃、板栗、枣、松籽、长柄扁桃等17个品种。
2.木本油料:油茶籽、油橄榄、文冠果、元宝枫、山桐籽等7个品种。
3.木本香调料:花椒、八角、木姜子、胡椒、肉桂等6个品种。
4.林源药材:枸杞、山茱萸、五味子、连翘、绞股蓝等36个品种。
5.森林蔬菜:竹笋、香椿、蕨根、山芹菜、魔芋等10个品种。
6.浆果/水果:沙棘、石榴、柿、猕猴桃、山楂等22个品种。
7.食用花卉:牡丹、槐花、菊花、玫瑰花、月季花等9个品种。
(二)菌类
8.黑木耳、羊肚菌、猴头菌、灵芝、香菇等13个品种。
(三)其他
9.蜂蜜、蜂王浆、蜂胶等3个品种。
三、陕西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种类及项目有哪些?
(一)监测范围: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10个省辖市和杨凌示范区。
(二)监测种类:核桃、鲜枣、花椒、板栗、两杏(山杏、大扁杏)、蜂蜜、海红果等10余种主要林产品。
(三)监测项目:
1.重金属元素:铅、镉等;
2.农药残留: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马拉硫磷、溴氰菊酯、啶虫脒、噻螨酮、四螨嗪、阿维菌素、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嘧菌酯、甲氰菊酯等。(作者:贺轶 审核:罗晓斌)